新加坡金融管理局:核心成員居住於新加坡的項目發幣需取得DTSP牌照,即使發幣主體設立在海外

robot
摘要生成中

火星財經消息,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(MAS)在 5 月 30 日一份文件中指出,即便加密項目通過開曼、瑞士等離岸實體發行代幣,只要其核心團隊成員在新加坡境內開展業務(包括持有公民身分或工作籤證在新加坡居住),仍需取得《金融服務與市場法案》下的數字代幣服務提供商(DTSP)牌照。 MAS 表示,這類運營模式同樣可能對新加坡構成洗錢或聲譽風險,因此將適用相同的合規監管要求。相關規定將於 2025 年 6 月 30 日生效,MAS 不會提供過渡期,未獲許可即提供 DT 服務的主體將構成違法行爲。

查看原文
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,非招攬或要約,也不提供投資、稅務或法律諮詢。詳見聲明了解更多風險披露。
  • 讚賞
  • 留言
  • 分享
留言
0/400
暫無留言
交易,隨時隨地
qrCode
掃碼下載 Gate APP
社群列表
繁體中文
  • 简体中文
  • English
  • Tiếng Việt
  • 繁體中文
  • Español
  • Русский
  • Français (Afrique)
  • Português (Portugal)
  • Bahasa Indonesia
  • 日本語
  • بالعربية
  • Українська
  • Português (Brasil)